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母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3,528,717.90元,加上上年结转的未分配利润130,296,328.56元,扣减上年利润分配,计提盈余公积后,计量喂料机2018年末实际可分配利润168,548,564.23元。
在2018年度实施了股份回购计划,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报告期内回购总金额为23,385.55万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其中回购计划期、第二期回购金额分别为22,909.64万元、475.91万元)。根据中国证监会第35号公告《关于支持上市回购股份的意见》和《证券交易所上市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截至报告期末已实施股份回购金额23,385.55万元视同现金分红,纳入2018年度现金分红的比例计算,占2018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368.10%,已经满足《章程》的现金分红要求。
目前处于战略发展转型阶段,需做好相应的资金储。2019年,将积极拓展IDC横向产业布局,加大对IDC上下游产业纵深的投入,对资金需求较多,为保证稳定的现金流及可持续发展,保障生产经营以及发展投资的后续资金需求,谋求及股东利益化,除上述2018年度已实施的回购方案外,拟决定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为:大宗商品贸易(包括油品贸易和有色金属贸易)和数据中心(IDC)业务。
1.1油品贸易业务:执行以销售燃料油和成品油为主要产品的经营策略。在采购与物流方面,控制采购、物流成本以及油库的整体运营成本,并确保油品继续保质保量供应;在销售方面、在保持稳固客户的基础上,继续寻求央企、国企等其他优质客户的合作。同时,强化船加油/海运板块在区域的加油业务,并保持船舶出租率。
行业情况: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石油和化工行业在2017年度主营收入和利润总额大幅增长的基础上,2018年又实现了主营收入和利润总额双增长,总态势实现了稳中有进。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末,石油和化工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全年增加值比上年增长4.6%,比上年提高0.6个百分点。但市场竞争日趋激烈,2018年是行业下行压力持续增加。
1.2金属贸易业务:凭借多年积累的贸易经验,依托上市平台,引进成熟团队的模式和经验,以成立合资等方式开展合作,为行业内的上下游客户提供物流供应链管理、价格风险管理和融资信用管理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共赢,目前已成为国内的有色金属综合服务商。
主要业务模式为:由母、控股子融屿贸易以及Alfar Resources Co.,Ltd.按照董事会的授权与内控制度开展经营,对铜等有色金属按不同品牌、不同等级、不同规格,根据市场情况,采取买或卖的行为,以零单升贴水、长单升贴水、品牌价差、地区价差等模式盈利。
行业情况: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2018年有色金属行业运行情况表明,2018年有色金属产量平稳增长,投资有所恢复。随着新能源等行业发展,全球对有色金属的需求稳健增长。
IDC业务是传统贸易业务之外新增的核心业务板块,主营业务模式有两种。一是以北京金汉王项目为起点,致力于成为提供互联网基础设施服务和云计算/大数据平台服务的专业化创新型,并计划在北京、、深圳等地区快速建设规模化、低成本运营及绿色节能环保的定制化数据中心集群,成为未来重要的业务板块。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北京金汉王云计算数据中心由全资子金汉王技术运营,采用以批发型数据中心服务的销售经营策略。二是为业界提供云计算及大数据基础设施技术、运维能力和人才输出的专业化服务,及配套的IDC人才培训。旨在向IDC运营商、互联网企业等提供包括IDC市场咨询、建设规划、机房设计/建设、运行维护服务及委托设计建设、业务合作运营等模式的组合服务。
报告期内,一方面积极建设北京金汉王云计算数据中心,完成了项目交付前的大部分工程建设工作,另一方面坚持定制化业务模式,开拓大客户市场,在2018年4月份取得了阿里巴巴集团采购部发出的机房需求确认函。
行业情况: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统计,我国数据中心市场收入在2012年至2017年的复合增长率为32%,预计未来三年平均增速在25%以上。机柜数量方面,按照中国信通院的统计数据,2018年国内IDC机柜数超过210万,与2017年底166万个相比增长超过26%,其中大型和超大型数据中心增速超过40%,中小型增速基本维持不变。随着5G新一轮建设周期临近,5G将带来颠覆式的信息处理方式和相关产业的爆发,预期将产生海量的数据存储和计算需求,继续为IDC行业带来增长红利。
随着经济形势回暖,大型和超大型IDC快速上线年国内IDC行业将继续保持较高的增速。在快速变化的市场中,一批第三方数据中心服务商市场份额得到快速提升。行业区域分布方面,国内IDC行业存在区域发展不均衡,预计未来几年一线城市仍将供不应求,一线互联网和云计算对数据中心的需求维持相对高位增长。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内,实现油品销量61.62万吨,其中油品库发业务13.90万吨,油品批发业务47.72万吨;大宗商品销量31.84万吨。2018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60.36亿元,同比上年下降4.73%;归属于上市股东的净利润6,352.87万元,同比上年上升7.62%,归属于上市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41.59万元,同比上年下降96.2%,2018年度实现每股收益为0.1483元,同比上年上升10.84%。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1)龙宇青吾()贸易有限是龙宇燃油股份有限持股的,已于2018年4月完成注销。
2)大连龙宇燃油有限是龙宇燃油股份有限持股的,已于2018年10月完成注销。
4)屿翼贸易()有限是融屿贸易()有限持股的,已于2018年12月完成注销。
本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龙宇燃油股份有限(以下简称“”)第四届董事会于2019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十五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并于2019年4月24日以现场方式在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7名,出席会议董事7名。本次会议符合《法》和《章程》等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徐增增女士主持,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计量喂料机
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见刊登在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龙宇燃油股份有限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母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3,528,717.90元,加上上年结转的未分配利润130,296,328.56元,扣减上年利润分配,计提盈余公积后,2018年末实际可分配利润168,548,564.23元。
在2018年度实施了股份回购计划,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报告期内回购总金额为23,385.55万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其中回购计划期、第二期回购金额分别为22,909.64万元、475.91万元)。根据中国证监会第35号公告《关于支持上市回购股份的意见》、《证券交易所上市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截至报告期末已实施股份回购金额23,385.55万元视同现金分红,纳入2018年度现金分红的比例计算,占2018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368.10%,已经满足《章程》的现金分红要求。
目前处于战略发展转型阶段,需做好相应的资金储。2019年,将积极拓展IDC横向产业布局,加大对IDC上下游产业纵深的投入,对资金需求较多,为保证稳定的现金流及可持续发展,保障生产经营以及发展投资的后续资金需求,谋求及股东利益化,除上述2018年度已实施的回购方案外,拟决定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2019年度报告和内控审计的审计机构, 并授权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审计费用。
因经营活动需要,结合龙宇燃油股份有限(以下简称“”)及控股子的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情况,及控股子拟向有关银行申请合计253,000万元人民币(包括保证金及票据贴现等低风险业务)和11,000万美元的授信总额,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及控股子法定代表人在授信额度总规模范围内代表签署相关文件,并赋予其转委托权。
3、上述全部授信额度有效期均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该等授权额度在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4、以上额度为拟向各银行申报的授信额度(包括保证金及票据贴现等低风险业务),不等于银行批复的授信额度,实际使用的授信额度,将按照的资金需求,以银行终批复的敞口额度为准。
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关于提供担保的公告”。
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关于使用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内控管理,进一步规范套期保值业务,切实发挥套期保值业务规避经营商品价格波动风险的功能,特将2019年度套期保值业务计划向董事会报告如下:
2019年度套期保值操作主要通过控股子融屿贸易()有限和致远资源有限实施。
控股子融屿贸易()有限和致远资源有限(以下合称“控股子”)主要业务有基本金属贸易(主要是电解铜,少部分的锌镍铝),2019年预计融屿贸易()有限开展油品业务(燃料油),致远资源有限开展油品业务(燃料油、原油)。
为规避贸易标的金属/油品的价格大幅波动给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控股子计划2019年度继续进行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主要是通过买入(卖出)与现货市场数量相当、但交易方向相反的期货或者期权合约,以达到以一个市场的盈利来弥补另一个市场的亏损,从而规避价格波动风险的目的,以有效管理原料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
仅限于在国内外期货交易所交易的与经营产品相关的品种,目的是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减少经营产品因价格波动造成的不利影响。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能以规避经营中的商品价格风险为目的,不得进行投机交易。
5、拟投入的资金金额:预计2019年对电解铜等基本金属原料套保累计数量不超过50万吨,套保期间任一时点所占用保证金(包括后续可能要追加的保证金)资金限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预计2019年对油品套保累计数量不超过40万吨,套保期间任一时点所占用保证金(包括后续可能要追加的保证金)资金限额为人民币16,000万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由于套期保值是滚动操作,外盘期货上有授信额度,同时内盘期货考虑到增值税的因素,故采取84%~的比例保值,实际占用资金控制在限额内。
根据《上市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治理,现对第四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前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成员为:金文洪(主任委员)、徐增增、刘策、梅丽君。本次调整后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成员:金文洪(主任委员)、刘策、梅丽君。本调整后,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成员主要由独立董事担任。
以上议案(二)、议案(三)、议案(四)、议案(七)、议案(九)、议案(十)、议案(十一)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和议题另行通知。
本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龙宇燃油股份有限第四届监事会于2019年4月15日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并于2019年4月24日在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法》和《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范娟萍女士主持。
监事会认为:(1)2018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2)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监事会成员没有发现参与2018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从全体股东利益出发,合理使用募集资金,符合和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市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规范要求,不存在损害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认为: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如实反映了报告期内的内控状况。
监事会认为: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按照《关于支持上市回购股份的意见》、《证券交易所上市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和《章程》等对现金分红要求,综合考虑了的可持续发展等综合情况,符合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及整体利益。
监事会认为: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决策程序符合相关的法规要求,也未发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工作人员作为的审计机构有任何有损职业道德的行为;监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9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事项的审计机构,并授权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审计费用。
监事会认为:及控股子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系经营所需,为正常经营行为,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利益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认为:本担保事项是为和控股子日常正常经营需要而提供的担保,被担保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担保的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及其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认为:为提高临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临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本次对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监事会认为:以暂时闲置的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损害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章程的相关规定。
1、2019年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9年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19年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在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情况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用于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等)。
龙宇燃油股份有限(以下简称“”)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6年7月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龙宇燃油股份有限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920号),核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39,932,922股新股。于2016年9月26日完成本次发行,本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数量为239,114,597股,发行价格为14.6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505,419,992.02元,扣除承销费等本次发行的相关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436,034,356.15元。2016年9月19日,主承销商将上述认购款扣除承销费后的余额划转至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查验,并于2016年9月20日出具了《龙宇燃油股份有限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211733号)。募集资金计划用于收购北京金汉王技术有限股权并对其增资建设云计算运营中心。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募集资金的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及保持前述现金管理授权延续的情况下,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用于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等)。同时,应当满足安全性高,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并且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尽管保本型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1)投资产品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5)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充分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一)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利用临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二)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019年4月24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临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
2019年4月24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为提高临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临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本次对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并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临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不会对生产经营和募投项目建设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利益,计量喂料机不存在损害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使用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保荐机构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出具了《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关于龙宇燃油股份有限使用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认为:龙宇燃油本次使用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基于以上意见,保荐机构同意龙宇燃油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4、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关于龙宇燃油股份有限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本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用于投资品种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债券、国债逆回购及其他理财产品等)。
龙宇燃油股份有限(以下简称“”)于 2019年 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现将本次使用部分暂时性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在不影响日常经营活动,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用于投资品种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债券、国债逆回购及其他理财产品等)。同时,产品应当满足如下要求:安全性较高,并且流动性较好,不得影响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
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3、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审计部门负责对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日常经营。通过进行适度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降低财务成本,为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认为:本次将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将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有利于降低财务成本,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业务。
监事会认为:以暂时闲置的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损害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为(1)浙江龙宇新源石油化工有限拟向银行申请5,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2)舟山甬源石油化工有限拟向银行申请10,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3)AlfarResourcesCo.,Ltd.(致远资源有限)拟向银行申请8,000万美元授信额度,(4)华东中油燃料油销售有限拟向银行申请5,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的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其中,为浙江龙宇新源石油化工有限、舟山甬源石油化工有限提供的担保系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2、相关子为向银行申请不超过208,0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本次担保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之间的担保,无反担保,无逾期担保。
其中,被担保浙江龙宇新源石油化工有限和舟山甬源石油化工有限的资产负债率均超过70% 。
上述授信融资担保业务,有效期均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担保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签署与担保有关的法律文件并赋予其转委托权。
上述授信融资担保业务,有效期均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担保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子法定代表人签署与该等担保有关的法律文件并赋予其转委托权。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明确表示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全资子舟山龙宇燃油有限持有其60%的股权,自然人王恩才持有其40%的股权。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石油制品(除危险化学品、成品油、液化石油气)、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仪器仪表、橡胶制品、金属材料及制品、建材、装潢材料、五金交电、通用机械设及配件、日用百货批发、零售;经济信息咨询;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全资子舟山龙宇燃油有限持有其60%的股权,自然人王恩才持有其40%的股权。
注册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舟山港综合保税区企业服务中心301-10540室(自贸试验区内)
经营范围:汽油、乙醇汽油、甲醇汽油、煤油(含航空煤油)、石脑油、液化石油气、煤焦沥青、煤焦油、丙烯、甲醇、甲基叔丁基醚、溶剂油[闭杯闪点≤60°C]、对二甲苯、苯、天然气[富含甲烷的]、柴油[闭杯闪点≤60°C]、石油原油的批发无仓储(凭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石油制品(除危险化学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沥青、燃料油、润滑油、导热油、白油的批发、零售;成品油调合技术咨询支持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全资子LON-YER CO., LTD.现持有其61%的股权,YueDa Inverstment Limited现持有其14%的股权,香港龙辰投资有限持有其15%的股权,索灵商贸有限持有其10%的股权。
注册地址: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200号19层106号席位
经营范围:沥青、燃料油及相关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的销售,燃料油深加工的技术开发、研究、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石油制品(含汽油、煤油、柴油)、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品)、纺织原料及产品(除专项)、金属材料、塑料原料及产品、玻璃制品、五金交电、建筑材料的销售,石化产品信息咨询,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担保相关协议尚未签署,本次审议的担保期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担保方式均为保证担保。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议案后,本和相关子将根据实际情况与有关金融机构签订正式担保合同或协议,并根据担保合同或协议的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1、董事会认为:为控股子提供担保以及相关子为提供担保,对保障和子开展经营活动所需流动资金提供了必要支持,担保的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及其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下转B4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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